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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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響應黨中央、國務院“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號召,貫徹浙江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創新創業系列指示意見,以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創業學院建設為抓手,進一步深化我校創業教育改革,提高創業型人才培養質量,提升大學生自主創業能力。經研究決定,招收第三屆浙江農林大學創業班學員。
一、培養目標
浙江農林大學創業班旨在面向具有創業激情、興趣和具備一定能力條件的學生,通過全面、系統開展創業教育與實訓,推進創業實踐與項目孵化,進一步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新創業能力,培養和培育一批具有企業家精神和創業能力的創業領軍人才和優秀創業團隊成員。
二、課程體系
課程 類別 |
課程 性質 |
課程名稱 |
學分 |
總學時 |
開課 學期 |
創業理論(6學分) |
必修課 (任選3-4門,其中含1門在線課程) |
創業管理學 |
2 |
32 |
1-2 |
創業項目評估 |
2 |
32 |
1-2 |
||
電子商務與現代物流 |
2 |
32 |
1-2 |
||
運營管理 |
1.5 |
24 |
1-2 |
||
公司財務 |
1.5 |
24 |
1-3 |
||
創業政策與法規 |
1.5 |
24 |
1-3 |
||
創新思維與團隊建設 |
2 |
32 |
1-2 |
||
網絡創新創業類課程 (在線課程) |
與網絡對應 |
與網絡對應 |
1-6 |
||
創業體驗(4學分) |
選修 |
集賢學院創業講座、沙龍 |
2 |
32 |
1-6 |
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 訓練計劃項目 |
4 |
0 |
1-6 |
||
創客訓練項目 |
2 |
0 |
2—6 |
||
創業競賽項目 |
2 |
0 |
1—8 |
||
創業見習 |
2 |
0 |
3—6 |
||
創業模擬實訓課程 |
4 |
64 |
3-6 |
||
創業實踐(10學分) |
選修 |
創業項目運行 |
8 |
0 |
1-6 |
自主創業實踐 |
8 |
0 |
1-6 |
||
創業基地項目實踐 |
8 |
0 |
1-6 |
||
國際合作創業實踐項目 |
8 |
0 |
2-6 |
||
創業實踐(調研)報告 |
2 |
0 |
2-6 |
三、計劃學制
二至三年,需在畢業前修完規定學分。
四、學分政策
學生所修學分可與專業培養方案中部分學分抵換。具體為:學生理論課程所修6學分,可沖抵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通識選修課中的學分。創業體驗中所修4學分,可沖抵課外教育創新創業學分。創業實踐形成的創業報告,符合條件,自愿申請并通過答辯者,可替代畢業論文10個學分。
創業班學員可同時申請工商管理(創新創業管理)雙學位。創業班培養方案設置的16學分與集賢學院工商管理(創新創業管理)雙學科學士學位課程對接疊加,實行學分互認政策,但本專業通識選修課與工商管理(創新創業管理)雙學位課程學分只能選擇其一申請互認。
五.結業要求
創業班實行完全學分制,學生在畢業前修滿20學分并且考核合格,可申請結業。經集賢學院審核后,頒發浙江農林大學創業班榮譽證書。
六、招生計劃
面向我校本部各學院2017、2018級全日制在讀本科生,招收名學員100人左右。
七.申報條件
懷有創業志向,具有強烈的創業意識且具備創業潛質;學有余力,能兼顧本專業的課程學習;遵守校紀、校規,無違法違紀現象;在學校創業孵化園或學院創新創業中心,有過創業項目、創業實踐經歷或參加過創業競賽活動的優先考慮。
八、報名程序
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填寫《浙江農林大第三屆創業班學員報名表》(見附件1),交至集賢學院辦公室(學1410)陳波老師處,聯系電話:61082598。同時發送電子文本(文件名請統一為“班級+姓名”)至[email protected]。報名時間為2018年10月8日—10月12日。
九、選拔方式
在學生自愿報名的基礎上,根據學生申報情況和報名材料,由集賢學院組織審核、面試后,擇優錄取。
十、上課安排
理論課程一般安排在晚上或雙休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未盡事宜由集賢學院負責解釋。
附件:浙江農林大學第三屆創業班學員報名表
集賢學院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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