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各部門:
自學校開展“紅綠標兵”評選活動以來,全校在勤奮好學、生態保護、創新創業、自強勵志、志愿服務、文體藝術等方面涌現出了一大批優秀典型個人和集體,充分發揮了榜樣示范作用。為進一步發現、選樹、表彰、宣傳典型,經研究決定,在全校學生中開展浙江農林大學第六屆優秀學生“紅綠標兵”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目的
為弘揚“堅韌不拔,不斷超越”的學校精神,選樹學生之中可近、可親、可愛、可學的優秀典型,用榜樣力量去感染青年、輻射青年、引領青年、凝聚青年,有效引導青年學生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倡導學校文明行為規范,營造向上、向善的校園文化氛圍。
二、活動時間
2019年3月——4月
三、主辦單位
校黨委宣傳部 校黨委學工部、學生處
校黨委研工部、研究生處 校團委
四、評選對象
全日制在校學生個人或集體
五、評選條件及類型
(一)個人
1.具有堅定的理想信念和較高的抱負水平,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和學校榮譽感,較強的生態環保和創新創業意識;
3.學習成績良好,課程平均學分績點不低于3.0,要求獲“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優秀團干部”等校級獎項榮譽至少1次;
4.在勤奮好學、生態保護、創新創業、學科競賽、見義勇為、愛心扶助、感恩奉獻、志愿服務、自強勵志、社會工作、文體藝術等方面表現突出,所申報類型個人必須獲廳局級及以上獎項至少1次或先進事跡被廳局級及以上主流媒體報道至少1次;
5.候選人的典型事跡須發生在浙江農林大學在讀期間,具有特別突出典型事跡者可破格參評。
6.在讀期間未受過警告(含)以上處分。
(二)集體
1.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信念,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
2.團結、向上、和諧,具有較強的集體榮譽感;
3.積極參加各類社會活動,為學校贏得榮譽或產生積極的社會影響;
4.在勤奮好學、生態保護、創新創業、學科競賽、見義勇為、愛心扶助、感恩奉獻、志愿服務、自強勵志、社會工作、文體藝術等方面具有典型事跡,所申報類型集體必須獲廳局級及以上獎項至少1次或先進事跡被廳局級及以上主流媒體報道至少1次;
5.候選集體典型事跡須發生在浙江農林大學在讀期間;
6.集體在讀期間無人受警告(含)以上處分。
六、報名和評選程序
(一)宣傳報名(3月4日—3月17日)
通過文件、校園網絡、微信、校報、廣播電臺、海報等媒體宣傳平臺,讓全校師生了解、關注、參與此項活動,積極推薦或自薦“紅綠標兵”。
(二)確定正式候選人(集體)(3月18日到3月22日)
學校組織相關部門負責人,教師和學生代表組成評選委員會,在報名的“紅綠標兵”候選人中初步評選出10—20名正式候選人。
(三)師生網絡投票評選(3月25日到3月31日)
學校通過各類宣傳平臺展示每位正式候選人(集體)的典型事跡,進一步營造評選活動氛圍,讓每位師生了解候選人(集體)事跡,并設立校園專題投票網站,接受全校師生網絡投票。投票結果作為評選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
(四)評委評選(4月上旬)
學校召開評選會,結合師生網絡投票結果對正式候選人(集體)進行投票表決,評選出校第六屆優秀學生“紅綠標兵”若干名、提名獎若干名。
(五)表彰展示(四月下旬)
召開全校表彰大會,表彰榮獲優秀學生“紅綠標兵”稱號的個人(集體),通過校園網絡、微信、校報、廣播電臺、海報等宣傳平臺專題報道“紅綠標兵”的先進事跡,通過講座、座談、訪談等形式,營造青年學生學習榜樣、宣傳榜樣的濃厚氛圍。
七、工作要求
1.各學院、各部門要積極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努力營造良好的評選活動氛圍,提升“紅綠標兵”評選活動的認知度和美譽度;深入挖掘典型人物和先進事跡,推薦人應事跡突出、師生公認,具有代表性、先進性和典型性。
2.優秀學生“紅綠標兵”獲得者,在校期間如違反法律法規或校紀校規,學校有權取消其稱號。
3.評選過程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隨時接受廣大師生的監督。
4.材料要求:候選人(集體)需要提交推薦表(附件1)、事跡材料(附件2)、候選人(集體)材料匯總表(附件3)、個人照片3張(像素不低于2MB)。各二級學院、各校級學生組織、各學生社團等須在3月15日(周五)前,報送2—4名候選人(集體),以上材料需同時提交電子版和紙質版至校團委。
聯 系 人:袁曉燕
聯系方式:63730918(9293918)
上報地點:校團委辦公室(活動中心219)
電子郵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浙江農林大學第六屆優秀學生“紅綠標兵”評選推薦表
2.“紅綠標兵”先進事跡材料格式
3.浙江農林大學第六屆紅綠標兵候選人(集體)材料匯總表
2019年3月4日